格瑞那達Grenada
格瑞那達 Grenada
格瑞納達投資入籍計劃於 2013 年 8 月開始實施,當時格瑞納達議會通過了 2013 年第 15 號法案,允許申請人及其家屬藉由捐款至國家轉型基金或格瑞那達政府批准的房地產項目,以獲得格瑞那達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
| 申請條件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或以上 | ||
投資金額: | 1. 國家轉型基金-US$15 萬以上 | ||
2. 政府批准的房地產項目-US$40 萬以上 | |||
附加親屬: | 1. 配偶 | ||
申請費: | 申請人及滿 16 歲的受扶養子女每人 US$1,500 美元 | ||
盡職調查費: | 申請人及滿 17 歲的受扶養子女每人 US$5,000 美元 | ||
加工費: | 滿 18 歲以上,每人 US$1,500 美元;18 歲以下每人 US$500 美元 | ||
何時投入資金: | 收到原則批准函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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