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臨時居留卡TRC
越南臨時居留卡
Vietnam Temporary Residence Card
越南臨時居留卡TRC:
相較於舊移民法,越南現行的新移民法擴大了臨時居留卡TRC類別、延長部分臨時居留卡TRC申請類別的效期,甚至允許外國人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可以在越南境內轉換簽證而無需離境。目前的越南臨時居留卡TRC一樣允許持有人在越南長期工作、居住和多次出入境,不過依照臨時居留卡的類別,效期從1年~10年都有。
若符合更新條件,持有人也可以在臨時居留卡到期後申請更新。
※目前越南永久居留證僅允許四種人申請:對越南國家建設和國防建設有貢獻,被授予勳章或國家榮譽稱號的外國人、暫住越南的外國科學家或專家、越南公民的外國人親屬、2000年以前暫住在越南的無國籍人士。臨時居留卡TRC持有人無法透過長期持有TRC,轉換成永久居留PR或入籍為公民。
越南臨時居留卡TRC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資格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越南臨時居留卡TRC。獲得批准後,臨時居留卡上會註記當初的申請類別。
臨時居留卡的效期會因為申請人的申請類別而有不同。
類別 | 申請條件 | 效期 |
DT1 | 投資越南公司至少1000億越南盾或以上的外國投資人或外國組織代表 | 10年 |
DT2 | 投資越南公司至少500億越南盾~1000億越南盾的外國投資人或外國組織代表 | 5年 |
DT3 | 投資越南公司至少30億越南盾~500億越南盾的外國投資人或外國組織代表 | 3年 |
DT4 | 投資越南公司低於30億越南盾的外國投資人或外國組織代表 | 1年 |
LD1 | 在越南工作,持有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明的外國人。越南簽署的國際協議所涵蓋者,不在此限。 | 2年 |
LD2 | 在越南工作,並持有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 | 2年 |
DN1 | 在越南企業或其他越南組織工作的外國人 | 1年 |
DN2 | 在越南提供服務、建立商業存在,或根據越南簽署的國際協議進行其他活動的外國人 | 1年 |
LS | 在越南執業的外國律師 | 5年 |
DH | 在越南實習或學習的外國人 | 5年 |
PV1 | 在越南的外國常駐記者 | 2年 |
NN1 | 國際組織和外國非政府組織在越南的代表處或項目負責人。 | 3年 |
NN2 | 外國貿易商代表處、分支機構,或其他外國經濟、文化、專業組織在越南的代表處負責人 | 3年 |
LV1 | 在越南中央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包含:國會、政府、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越南國家審計署、各部委、部級機構、政府附屬機構、人民議會、各省和中心城市的人民委員會 | 5年 |
LV2 | 與社會政治組織、社會組織和越南工商會工作的人。 | 5年 |
NG | NG1~NG4為外交相關人員 | 5年 |
TT | 持有 LV1、LV2、ĐT、NN1、NN2、DH、PV1 或 LĐ 簽證的外國人的父母、配偶、未滿 18 歲子女的外國人,或作為越南人父母、配偶或子女的外國人公民。 | 3年 |
※發給外國人的臨時居留卡的效期,至少會比持有人護照的剩餘效期短30天,所以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須至少大於13個月,否則越南移民局將不會核發臨時居留卡。
越南臨時居留卡TRC申請流程:
1. 準備申請文件、並將文件郵寄至越南移民局進行審批
2. 收到越南移民局審批結果後,提供文件收據、護照、身分證等文件進行身分核對
3. 申請核准後,繳交政府規費,取得越南臨時居留卡T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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