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民簡介
移民台灣及中華民國居留簽證申請辦法簡介
港澳居民來台投資居留須知:
一、申請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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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來台投資可申請居留證,及外僑居留證。
(1)投資開公司:在台灣地區投資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並承諾提供審計報表、創造兩人以上之
本國民就業機會達三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
(2)保證人:需有一位設籍於台灣的公民擔任居留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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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及未滿20歲子女可一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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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台灣健保。
二、入籍公民申請 (中華民國身分證及護照)
依規定港澳人士在台灣持有定居證,即可申請入戶籍,領用中華民國身分證與護照。
申請定居條件:在台居留時間達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申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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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一年者(出境不得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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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居住270天以上
外國人士來台居留須知:
一、申請居留證:外國人來台灣投資或工作可申請居留證,及外僑居留證。
(1)投資居留:投資一個新的或加入既有企業,美金20萬以上
(2)投資移民:『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於2012年10月25日修正公告實施。外國人
申請在臺灣投資移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准予永久居留
(1)投資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之營利事業,並創造五人以上之本國人就業機會滿三年
(2)投資中央政府公債面額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滿三年
(3)應聘居留:欲來台長期工作(180天以上)之外籍人士,應先申請「聘僱許可函」
(4)外國人之外籍配偶依親居留
(5)外國人之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依親居留
二、外僑永久居留簽證(梅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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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持居留證,居住滿5年,同時符合居住要求的條件即可申請永久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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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合格投資移民項目方式(如上述)申請,則無居住的要求
三、入籍公民申請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居住滿5年,同時符合居住要求即可申請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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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為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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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長期居留簽證或永久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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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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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五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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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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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原有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