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移民簡介
美國移民法根據親屬的親疏關係,將親屬移民分為近親親屬(Immediate Relatives)移民和優先親屬(Preference Relatives)移民兩個大類,同時將近親親屬移民予以免除配額限制,並對優先親屬移民實施配額限制。優先親屬移民又按其關係劃出四種優先類別,透過這種分類的劃分既幫助家庭團聚,又有效控制移民人數。
親屬移民分為兩個大類
一、 近親親屬移民(Immediate Relative)
所謂「近親親屬」主要是指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不包括綠卡持有人(永久居民)的近親屬。該類親屬的移民申請不受美國政府配額的限制,不需要等待排期。
該類主要包括3種情況:
一、美國公民的配偶。這裏所說的"配偶",是說合乎法律的異性配偶,美國移民法還不承認同性戀"配偶"。
二、美國公民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包含美國公民的配偶與其前妻或前夫所生的18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和美國公
民合乎法律領養的16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在此, "未婚"包含從未結過婚,或配偶死亡,離異,或由於其他法
律上的緣由導致結婚無效的各種情況。
三、21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依規定,被別人領養的美國公民無法為本身的生父母和親生兄弟姐妹申請移民。
二、 優先親屬移民(Preference Relatives)
該類的移民申請受到美國政府配額的限制,在申請移民時,需要有一定時間的綠卡等候期。優先親屬移民按其親屬關係劃分為四種優先種類,其綠卡等候的時期不盡相同:
第一優先類(Family First Preference):美國公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類(Family Second Preference)
第二優先A類: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B類: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類(Family Third Preference):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類(Family Fourth Preference):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父同母的親兄弟姐妹,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繼兄弟姐妹,和被領養的養兄弟姐妹。
親屬移民簽證的配額每年有變動,同時跟所在國家和地區有密切的關係,申請人在申請移民時,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向相關移民部門查詢。同時應諮詢有多年移民經驗的專業律師,在其指導之下選擇適當的移民類別進行移民申請。
親屬移民的四大申請步驟
第一步:向USCIS索取《親屬簽證申請表》即I-130表,美國親戚及申請人將有關資料備齊,包括美國身分證明,以及與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遞交申請表I-130。USCIS會給申請人寄一封信(包裹1),也就是I-130申請的收據,通知你案子已經收到。
第三步:案子移往海外領事館-美國在台協會-AIT。國家簽證中心NVC處置完畢後,會將案子移往領事館-美國在台協會。待領事館-美國在台協會接收案子後,會寄一份通知書及詳盡的要求給申請人(包裹3)。申請人應辦妥有關證明,並由美國親戚出示居住保證書,即I-864表,證明申請人進入美國境內後,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累的經濟擔保證明。
第四步:面試及獲得簽證。待移民配額下來後,領事館-美國在台協會會再寄一份資料給申請人(包裹4),時間和第三步大概相距1-3個月。美國在台協會領事官在確定沒有拒簽的原因後,則核准移民簽證。簽證有效期為6個月,申請人必須在這期間內進入美國,不得延期。入境時美國的入境檢驗官會加以檢驗,覺得沒有問題時才在申請入境人的護照蓋上暫時永久居住權的證明。此時,申請人即獲得了美國永久居住權,而正規的美國綠卡要等2~3個月便會收到。
我們提供快速美國移民申請、美國移民面試、移民面談延期、及綠卡規劃服務,詳情請洽移民顧問24小時免費電話,0800-86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