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簽證簡介

申請辦法及特點
年 齡:21歲以上,各行各業皆可,且海內外企業不需經營相同或相關業務亦可;
學 歷:無要求,無需特別專業經驗,不論教育程度或英文能力如何;
投資金額:無要求
申請人條件:須在海外母公司任職1年以上;海外母公司須至少聘請30位員工
家庭成員:經理人、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可同時取得簽證,子女可享受公立中小學的免費教育,或是念大學享受與當地居民相同的較低學費。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1. 與本公司簽約,填寫基本資料
  2. 簽署移民相關文件,交律師審核送件移民局 -->英譯
準備海外公司和美國公司文件 (或由美國律師代為設立美國新公司,並代為準備美國公司文件)
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營業許可、公司組織圖、人員設備、營運計畫書、最近二年公司稅單&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公司活動證明如公司廣告、產品介紹、合同、提單等

申請人需提供:
  1. 護照影本、海外母公司的服務證明(過去一至二年申請人在公司的任職證據&稅單等)、簡歷、海外公司派遣函(說明赴美後的職位/任務/任期/薪資)、海外母公司員工薪資報表、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
  2. 向美國移民局提出I-129申請,若被核准則會收到I-797B核准函
  3. 本公司安排美國在臺協會面談日期、以及面談模擬
  4. 面談成功,申請人取得L1簽證、全家人取得L2簽證
  5. 申請人入境美國報到
  6. 若符合資格必須在美國工作一年後始可申請綠卡
※上述程序僅供參考,實際需依移民局最新規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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