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2簽證簡介
E 類簽證是所有非移民簽證中和綠卡所能享受的權利最相似的一種,它具有許多優點。首先,因為E 類簽證是非移民簽證,所以沒有和綠卡一般的名額限制。再者,E 類簽證持有人得在美國境內合法工作,但不需要有類似H-1B 或是申請勞工證一般的嚴格程序,期限屆滿前得再申請延長。但是,E 類簽證申請人之國籍必須是與美國訂有航運及貿易協定之國家,中華民國與美國於1948年簽訂之「中美友好航運通商條約」(Treaty of 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至今依然有效。所以,目前台灣地區之民眾得申請 E 類簽證。
E-2簽證,是在美國生活居住的途徑!
E-2簽證申請條件:於美國投資、創業、做生意,全家即可取得居留權。
E-2簽證特點如下:
-
申請人及18歲以下子女可以唸公立學校
-
申請人全家可立即擁有美國社會安全卡、駕照
-
申請人的配偶可以在美國工作
-
全家可取得美國居留簽證,簽證效期最多五年
-
你可以在美國境內合法工作,不需辦H-1B
-
可多次無限制進出美國